手机版

后续治疗费鉴定标准和规定你知道吗?

时间:2024-07-24 14:15:59

【前言】后续治疗费是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后续的治疗费赔偿标准并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因为各个案件对于后续治疗费用的差异都是非常大的。

后续治疗费鉴定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具体标准需要交通监管部门来出出具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分担比例: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确定后续治疗费的规定

1、应是必然发生的费用。受害人受到损害后留有残疾的,通过治疗,可以减轻其残疾程度所发生的费用,应该认定为必然发生的费用;反之,通过治疗,不能减轻甚至扩大其残疾程度所发生的费用,则不应认定为必然发生的费用。
2、已评定伤残等级者,原则上不给予可能减轻伤残等级的后续治疗费用。
3、后续治疗费原则上按普通价格(暂定为市级三甲医院收费标准)和/或参照实际经治医院收费标准评估;
4、后续治疗费必须经合法机构评估。

后续冶疗费包括哪些费用

后续治疗费用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是指为了使受害人的器官功能重新恢复进行的训练费用,包括物理疗法、语言疗法中的功能训练所支付的费用等。对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应当赔偿。

后续治疗费用的赔偿方式

在实践中,其赔偿方法有三种:
1、一次性赔偿,即双方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协商确定一个数额,一次性赔偿,以后无论再发生多少医疗费,责任方再不负责;
2、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这块费用法院判决时比较慎重,必须有医疗机构的明确证明,否则一般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医疗费,责任人可以在结案前以及结案时预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确需治疗时支付受害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拒绝预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的,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
另外,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还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有交警通知保险公司预先垫付;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行垫付。注意,只能垫付抢救费用,而不是医疗费用。

哪些情形下需要赔偿后续治疗费

1、受害人伤势尚未治愈,仍需继续治疗;
2、受害人伤势虽然治愈,但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为治疗而植入体内的钢板、螺钉等固定物;
3、受害人的伤势已无法彻底根治,需要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
4、受害人虽然痊愈,但要进行恢复器官功能的训练,从而发生康复费;
5、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需要进行整容,从而发生整容费费。

相关问题回复

一、事故伤残,评定后还可以取得后续治疗费吗?
答:
可以。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双方协商不成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二、交通事故的后续冶疗费要按责任划份吗?
答:
交通事故的后续冶疗费应该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
答:
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情况。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离职期间】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