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了,各个供应商要来结账了,加前期签单未付款的,堆积了一大堆费用要处理。哎,忙呀,忙呀,忙昏了头,发票又多,单据又多,稍微不注意,就容易丢失发票。果不其然,就有那么一个员工丢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元,怎么也找不到,怕要自己承担这5000元费用,急的不行,就差哭出来了,天天来找我们,让我们帮想个办法。
后来,我们讨论过后,最终给了两个办法处理。
第一种,找销售方沟通,红冲丢失的发票后再重新开票。这个方法主要适用于要求必须拿到发票才允许付款的公司,但很难走到通。现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进行抵扣,不再是到政府服务中心柜台申请,都是网上进行操作了,发票有没有抵扣,销货方可以从网上就可以查询到,如果销售方作废了发票,购货方即使拿到发票,也是不能抵扣的,因此有很少单位会没拿到原始发票就把发票作废了,但大部分销售方在没有收到原始的发票前,都不会红字冲销,既然不能红字冲销,那么销售方就不会再重新开票。
第二种,找销售方提供一份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这是最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也建议使用这种方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虽然发票丢失有补救措施,但是保管好发票是经办人的责任,且有时补救措施也会失效。
一些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比较严,有时候会在制度里面要求,报销费用或支付货款时,必须有发票才能付款,这样的话,即使使用上述第二种补救措施,财务也不敢给予付款,除非经办人能够沟通管理层,能修订相关制度。
保管好发票,体现一个人负责任的程度。平常工作都做的比较好,但就因为丢失了一张发票,传到领导那里就不好了,说不好还需要领导帮忙处理,容易给人留下一个工作不细心、干事不严谨,经常丢三落四的不好现象。正所谓工作无小事,点石成金,滴水成河,只有认真对待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情,才能克服万难,取得成功。